网帆代理服务条款

欢迎使用网帆代理服务!

本条款是网帆代理(www.fanproxy.com,以下简称“本网站”)与用户(以下简称“您”),就您使用网帆代理服务的相关事项所签订的协议。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您享有更好的服务体验,您应当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其中,涉及限制、免责条款或其他可能影响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可能会以加粗、下划线或其他显著方式提醒您重点关注。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否则请勿使用网帆代理服务。 您可通过网页确认或其他网帆代理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勾选同意、点击确认、成功注册等)表示接受本条款。此外,您以任何方式实际使用网帆代理服务的,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同意并接受本条款及其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网页公示信息等)的约束。本条款自您接受或使用服务时立即生效,并对您与网帆代理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使用网帆代理服务时,您应遵守本条款及网帆代理制定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服务规则、操作规范等)。具体服务规则和服务内容以网帆代理官网、APP或相关页面展示的内容为准。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规则,以确保顺利使用网帆代理提供的服务。

第一条 总则

1.1 网帆代理服务指网帆代理提供的国内及海外代理IP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动态代理IP、国内固定代理IP、海外动态代理IP、海外静态代理IP等产品,(具体以网帆代理实际提供的为准)。您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一项或多项具体服务,并遵守相应的服务规则。

1.2 涉及具体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技术规范、操作文档、计费标准等内容,均以网帆代理官网或其他相关页面展示的内容为准。

1.3 网帆代理作为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方,依据本服务条款向您提供各类技术产品与服务。您所有的网站、应用、软件、平台等发布的任何产品、服务或相关内容,均由您独立承担全部运营责任。

1.4 双方共同确认并保证:

(1)已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一切经营资质及政府审批等文件;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持续保持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及政府审批等文件;

(3)如因自身资质问题导致协议无法履行,责任方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二条 账号

为使用网帆代理的服务,您应当注册网帆代理账号。账号是您访问和使用网帆代理服务的唯一身份标识,通过账号您可以进行相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服务、查询账单、管理资源、支付费用、接收通知等。

2.1 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您确认,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网帆代理认可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时,您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以下简称"法律主体"),并按照网帆代理要求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如手机号、邮箱、证件等)完成注册。若您为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在监护人指导下使用本服务,您及您的监护人应共同承担因不当注册或使用产生的一切责任。

您授权网帆代理通过第三方核验您的身份及资格,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如存在以下情形,网帆代理有权拒绝提供服务、限制账号功能或注销账号:

(1) 未通过实名认证;

(2) 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身份信息;

(3) 账号实际使用主体与认证主体不符。

一个法律主体可注册多个账号,但单个账号仅能对应一个法律主体。未经网帆代理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要求,不得转让、赠与或继承账号(与账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2.2 账号安全与管理

您的账号及密码由您自行设置并妥善保管。您应采取合理措施(如设置高强度密码、定期更换、绑定安全验证方式等)防止账号泄露或未经授权使用。除另有约定外,账号仅限于您本人或本企业使用,未经网帆代理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出租或共享。您须对账号下的所有操作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网帆代理有权要求您提供使用服务的真实背景信息,并对可疑行为(如虚假交易、违反规则)采取限制账号功能、冻结账户等措施。您理解并同意,网帆代理有权依据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合法要求,对您的账号及交易进行监控、检查或冻结。

2.3 账号使用规范

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账号的使用权限。如因业务需要将账号交由员工或第三方管理,应严格控制权限,并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如修改密码、变更登录方式等)。

2.4 信息更新与动态核验

您需确保账号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包括但不限于联系邮箱、手机号、工商登记信息等),以便网帆代理与您有效沟通或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及时更新。网帆代理有权定期核验您的信息,若发现不实、失效或不符合法规要求,可要求您限期更正,否则可能限制账号功能。

2.5 账号归属与争议处理

账号的实名认证主体为权责归属依据。如发生账号权属争议,网帆代理有权暂时冻结账号,直至纠纷解决。在账号权属争议期间,网帆代理有权要求争议双方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依据网帆代理规则进行处理。请谨慎填写认证信息,避免将企业账号认证至个人名下,或反之,否则可能影响您的权益。

2.6 遵守规则与责任承担

您理解并同意,网帆代理有权依据法律法

规及网帆代理规则对违规账号采取限制、封禁等措施,以维护网络生态和安全。网帆代理对账号采取处置措施需要合理时间,在此期间产生的损失,网帆代理不承担责任。若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错误导致网帆代理无法及时处理账号问题,相应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应合法使用账号,并承担因违反规定导致的一切责任。

第三条 服务
3.1 服务开通与使用

您可以通过网帆代理官网或移动端应用自助选购所需服务,也可联系专属客户经理协助办理。订单成功提交并完成支付后,服务将立即开通。部分特殊服务可能需要另行签订单独的服务协议,我们会在购买流程中明确提示,请您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后再确认购买。请您注意及时完成订单支付,由于库存限制、限时活动等原因,未及时支付可能导致订单失效。通常情况下,系统将为您的订单保留15分钟,超时未支付将自动关闭。

网帆代理会不定期推出各类促销活动,包括"限时优惠"、"新用户专享"、"充值返现"等。这些优惠活动均具有时效性和限量性,具体使用规则以活动页面说明为准。不同优惠活动之间不可叠加使用,且所有优惠权益均不得转让给他人。我们可能会提供部分服务的免费试用机会,试用期结束后将自动转为付费服务。请注意,试用期间我们不承诺服务质量,且试用期间产生的数据可能在试用结束后无法保留。

3.2 服务费用与支付

网帆代理支持预付费和后付费两种计费模式。

在预付费模式下,具体分为两种情形:您需在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后,网帆代理方开始提供相应服务,或者您需预先对账户进行充值,系统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扣除相应费用,当账户余额不足时将暂停服务。

在后付费模式下,用户可先行开通并使用服务,并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及付款期限,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如用户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网帆代理有权依据协议约定采取暂停服务、终止合作等措施。

对于信用良好的用户,我们会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让您享受先用后付的便利。网帆代理将定期评估您的使用情况和信用记录,并可能相应调整信用额度。

鉴于网帆代理计费方式的多样性,请您购买服务时注意查看有关计费的说明,按需购买。某些类型、某些计费方式的服务,您一旦购买,即使您未实际使用,也需支付费用,包括不限于如下情形:

(1) 套餐类服务在有效期内即使未完全使用也不予退费;

(2) 按时长计费的服务一经开通即开始计费;

(3) 部分特价服务可能设有最低消费要求;

(4) 您提前终止服务且超出退款期限;

(5)其他不符合退款要求的情形。

我们建议您定期检查账户使用情况,及时关闭不再需要的服务以避免持续产生费用。

3.3 服务支持与维护

我们提供7×24小时的在线客服支持,您可以通过官网在线咨询、企业微信、客服热线或提交工单的方式获取帮助。对于技术问题,我们提供基础免费支持。网帆代理会持续优化服务性能,但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我们无法保证服务完全无瑕疵。若出现行业通用技术无法避免的问题,我们将尽力协助解决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为确保服务质量,我们会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常规维护将提前24小时通知,预计影响时间不超过2小时。重大升级或迁移将提前7天告知,并尽量安排在业务低峰期进行。在紧急情况下(如安全漏洞修复),我们可能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事后会及时向您说明情况。

3.4 服务变更与终止

您可随时通过账户管理页面终止不需要的服务。服务终止后,您的相关数据将保留7天供您迁移,逾期将永久删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网帆代理保留根据运营需要调整服务内容的权利,重大变更将提前30天通知。若调整影响您已购服务的核心功能,我们将提供合理的过渡方案或补偿措施。

3.5 特别提示

请您确保账户联系信息的准确性,重要通知将通过注册邮箱和手机短信发送。跨境使用服务时,您需自行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网帆代理有权根据监管要求或安全需要对可疑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并将通过官方渠道与您联系核实情况。

第四条 客户权利义务
4.1 您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网帆代理服务并获得网帆代理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2 您在使用网帆代理的服务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条款,并确保拥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资质和能力,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其提供便利:

(1) 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或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

(10) 实施任何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网络空间"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的行为;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2)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4.3 您在使用网帆代理的服务时须维护互联网秩序和安全,不得侵犯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其提供便利:

(1) 实施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2) 改变或试图改变网帆代理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

(3) 从事钓鱼、扫描、嗅探、ARP欺骗等黑客行为,或提供相关工具;

(4) 利用网帆代理漏洞进行套利、规避监管或违反安全合规要求;

(5) 大量占用网帆代理的计算、存储或网络资源,给网帆代理带来严重负荷;

(6) 因业务原因导致频繁遭受攻击且未及时消除影响;

(7) 发布、传播垃圾邮件或包含危害国家秩序和安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低俗等违法违规信息;

(8) 利用服务提供境内获取境外非法信息的途径;

(9) 实施欺诈、虚伪不实或误导行为,或实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的行为;

(10) 未经许可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或转让服务;

(11) 未经许可代理、转售、授权第三方使用网帆代理服务;

(12) 未按要求落实网络安全措施;

(13) 实施其他破坏互联网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4.4 您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相关网络日志记录不少于六个月,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时间、IP地址、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4.5 您应当按照服务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费用。若您未及时、足额支付费用,网帆代理有权拒绝开通服务或无需另行通知而中止、终止服务,并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您除应依约支付应付费用外,每逾期一天,还应按所欠费用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 若您逾期付款超过7天,网帆代理有权无需另行通知即可随时终止服务;

(3) 将预付费用和现金余额用于抵扣拖欠款项和违约金;

(4) 删除您基于使用服务而存储或产生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和数据。

第五条 网帆代理权利义务
5.1 网帆代理依照本协议约定向您提供服务及相应的售后支持,并承诺持续优化服务质量,及时响应您的需求。
5.2 网帆代理仅对网帆代理服务本身提供运营维护,您应确保自身网络、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发生以下情况,您应及时解决并避免对网帆代理服务产生影响:

(1) 您内部网络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超负荷等;

(2) 您自有设备或您使用的第三方设备出现故障;

(3) 您自行拆离设备或通过其他方式导致网络中断;

(4) 其他您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故障、网络中断等。

网帆代理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5.3 若网帆代理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您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行为,网帆代理有权独立判断并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并对处理措施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 要求您立即删除、修改相关内容;

(2) 限制、暂停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网帆代理服务;

(3) 终止向您提供网帆代理服务,终止协议;

(4) 网帆代理根据本协议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终止协议的,您预缴的费用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 依法追究您的其他责任。

处理措施将根据违规情节分级实施,确保合理性与必要性。

5.4 为合理保护您、您的用户及权利人等各方的利益,网帆代理有权制定专门的举报和投诉处理制度,您应予以遵守。如果网帆代理接到第三方对您的投诉或举报,网帆代理有权向第三方披露您的必要相关资料,要求您与投诉方进行协商,您应予以配合。
5.5 网帆代理可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但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您。为本条款生效之需要,双方同意签订所有合理必要的文件及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
5.6 您同意网帆代理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您的名称、品牌、商标标识等作为商业案例进行宣传、展示。
5.7 网帆代理应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发生安全事件时采取补救措施。
5.8 网帆代理建立涉诈活动监测机制,发现线索后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配合调查。
5.9 对于侵权投诉,网帆代理有权向投诉方或被投诉方披露必要身份信息,并采取删除、限制服务等措施。用户怠于回应投诉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5.10 网帆代理有权在必要范围内对用户违规行为进行脱敏后的信息公示。
第六条 客户数据
6.1 数据权属与使用

您通过网帆代理服务处理的所有数据,其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均归属于您。网帆代理承诺尊重您对数据的所有权,仅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接触相关数据。同时,网帆代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日志信息、系统记录等运营数据归网帆代理所有。

6.2 数据合规要求

您应确保所有数据处理活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以合法正当方式获取数据

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数据

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遵守数据跨境传输等特殊规定

6.3 数据安全管理

您需负责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网帆代理将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基础安全防护,但该防护不替代您应自行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

6.4 数据备份责任

您应自行制定并执行数据备份策略。网帆代理仅按服务协议约定提供有限的备份支持,建议您建立多重备份机制以防范数据丢失风险。

6.5 服务终止处理

当服务关系终止时,您应及时导出所需数据。网帆代理将在服务终止后依据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处理留存数据,通常会在合理期限后安全删除相关数据。

6.6 特殊情形处理

在以下情况下,网帆代理可能会接触或披露您的数据:

应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合法要求

为处理服务故障或安全事件所必需

您明确授权同意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7 违规责任

如因您的数据处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网帆代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直至终止服务,且不退还已收取费用。您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6.8 免责声明

网帆代理不就您自行管理的数据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因您操作不当、安全措施不足等原因导致的数据损失或泄露,网帆代理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在本协议项下,任一方提供给对方的资料、技术、技术支持、软件或服务等所涉知识产权,均归属提供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未经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供第三方使用前述知识产权。
7.2 网帆代理保留本协议项下服务成果及服务衍生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应视为向您授予上述服务成果或衍生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
7.3 若第三方主张您依据本协议获取或使用网帆代理服务的行为侵犯其知识产权,或网帆代理合理判断可能面临此类索赔,网帆代理有权自行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a)为您获取继续使用适用的网帆代理服务的权利;

(b)对服务进行修改,或以不构成侵权且不影响核心功能的服务或软件进行替换;

(c)若上述方案均不具备商业可行性,可终止相关订单并按实际使用时长退还相应比例费用。

网帆代理将向您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信息用于和解或抗辩,并就因网帆代理过错导致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但下列情形引发的索赔,您应自行承担抗辩责任及全部赔偿:

(a) 您使用非网帆代理提供的技术、软件或其改进版本;

(b) 您独立开发的技术、软件或其改进版本;

(c) 您对网帆代理产品与第三方技术进行整合或二次开发形成的成果;

(d) 网帆代理按您特定要求或技术规范定制的服务或产品;

(e) 您违反网帆代理服务规则或未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导致的责任。

7.4 您自行负责自身产品的稳定性和知识产权合规性,并对自身使用行为负责。网帆代理不对您的侵权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如您侵权导致网帆代理遭受损失的,您应赔偿网帆代理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维权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等。
7.5 双方各自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方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双方签订或者履行本协议而转归对方享有,或者转归双方共同享有。
第八条 保密义务
8.1 您和网帆代理双方为了本协议目的,已经或将会提供或透露某些保密信息。其中,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为"披露方",而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为"接收方"。
8.2 "保密信息"指披露方持有的与其业务、技术、经营及权益相关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策略、经营数据、技术方案、产品设计、供应商资料、用户信息、人事档案、财务信息、服务定价及优惠政策等。
8.3 接收方对获知的保密信息(无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披露,或通过合理判断可识别为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非协议约定用途。接收方应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标准(且不得低于行业合理标准)予以保护。
8.4 尽管有前述约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不被视为保密信息:

(1) 接收方在披露方向其披露之前已经通过合法的渠道或方式持有的信息;

(2) 该信息已经属于公知领域,或该信息在非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而被公开;

(3) 接收方合法自其他有权披露资料的第三方处知悉且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4) 由接收方不使用或不参考任何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独立获得或开发的。

8.5 若接收方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应及时通知披露方,并尽力协助缩小披露范围及降低影响,保护披露方合法权益。
8.6 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不再具有保密意义。
8.7 一旦发生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共同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接收方违约造成损失,应赔偿披露方直接经济损失。
8.8 网帆代理会按照公布的《网帆代理隐私保护政策》的规定保护您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 出口管制合规
9.1 各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符合所有适用的经济制裁与出口管制要求(前述法律法规与制裁合称"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安理会、中国、美国及其他司法管辖区颁布的制裁决议、出口管制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在前述文件适用于该方的范围内)。
9.2 您保证不将网帆代理产品或服务用于出口管制法规禁止的用途。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您及您的授权用户不得通过网帆代理产品或服务,向受管制实体或个人提供受控技术、软件或服务,或以任何形式导致网帆代理违反出口管制法规。
9.3 您须确保您的关联方及最终用户遵守本条款约定。若网帆代理提出合理要求,您应配合提供合规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接受必要的合规审查。
第十条 责任限制
10.1 您理解并同意,在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使服务发生中断。出现下述情况时,网帆代理会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网帆代理将免除相关责任:

(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法律法规颁布调整、罢工(任一方内部劳资纠纷除外)、动乱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基础运营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电力线路被他人破坏、电信/电力部门对电信网络/电力资源进行安装、改造、维护;

(3) 网络安全事故,如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4) 您通过非网帆代理授权的方式使用网帆代理服务,您操作不当或您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5) 其他非网帆代理过错、网帆代理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0.2 因不可抗力、基础运营商原因、网络安全事故或其他超出当事人可合理掌控范围的事件,造成本协议迟延履行或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及时通知另一方。如前述事件妨碍协议履行达30天以上的,任一方可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因本条款终止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3 网帆代理按现有技术条件提供服务,将尽力确保服务连续安全,但不承诺服务完美无瑕。若瑕疵属行业技术局限所致,不视为违约且不承担责任,双方应协作解决。
10.4 您保证提交网帆代理的任何资料、使用网帆代理的服务及使用网帆代理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同意,由于您自身违法违规、违反本协议或您侵害他人任何权利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或请求,您同意将足额进行赔偿,并为网帆代理抗辩使其免于上述赔偿。在此过程中网帆代理应及时向您提供第三方的书面通知,并为您和解或抗辩提供可获得的必要合理信息和协助。
10.5 正常履约的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对对方承担任何间接、偶然、特殊或惩罚性损害(如利润损失、商誉损害等)责任,无论是否预见该可能性。
10.6 任何情形下,网帆代理基于本协议及相关订单和网帆代理服务向您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无论基于合同、侵权或任何其他责任理论)的总额,不超过您就造成您损失的网帆代理服务已经向网帆代理支付的费用总额;如果造成您损失的相应网帆代理服务的服务期限超过12个月的,则网帆代理的最大赔偿责任不超过损害发生前12个月,您就造成您损失的网帆代理服务已经向网帆代理支付的费用总额(为免歧义,本处费用指您就实际使用该服务的时长/数量等而实际已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代金券、预付但未实际消耗的费用等)。若本条款与双方其他约定或网帆代理服务条款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11.1 您应当确保和保持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资料虚假或失效导致您无法及时获悉业务通知、服务提示、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纠纷协调、违规处罚等信息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1.2 您应通过网帆代理官网公布的联系方式发送通知(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如有专属客户经理,也可通过其转达。未按约定方式通知可能导致送达延误。
11.3 网帆代理可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与服务有关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通知、服务提示、验证消息、营销信息、服务条款更新、违规处置等):

(1) 交由专人递送的,在收件人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2) 以网页公告等形式公布的,一经公布即生效(另有说明除外);

(3) 以电子形式(包括系统通知、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发送的,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4) 以邮资预付的快递公司递送或以挂号信递送的,以投邮后的第3个自然日视为已送达。

如送达时间为法定节假日,则以送达后首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1.4 网帆代理提供多种通知渠道及订阅管理工具向您发送通知和信息,您可关闭部分非关键通知。但不得以关闭通知为由主张通知不生效。
第十二条 协议更新
12.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及合规要求,网帆代理有权适时修订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并通过官网公告、电子邮件、短信、系统消息等方式进行公示。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修订内容,且承诺遵守更新后的条款。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3.1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网帆代理所属公司所在地】。
13.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法规(不包括冲突法)。
13.3 本服务条款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的或被认定无效、被撤销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13.4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双方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本协议的拟定、解释均以中文为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有关本协议的翻译不得作为解释本协议或判定双方当事人意图之依据。
14.2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中所有的"天""周""月""年"均为自然周期,结算货币均为人民币。
14.3 考虑到网帆代理向您提供的服务,您授权网帆代理在商业推广中使用您的名称、商标及项目信息作为成功案例,但不得违反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的约定。